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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年先導型、開發型(第二期)及應用型(第一期)產學合作研究計畫申請案,自即日起受理申請
102年先導型、開發型及應用型產學合作計畫開始申請, 102年2月27日(三)下午6時前請完成線上申請作業,先導型是指為產業發展前瞻技術或知識,需長期研發之先期研究計畫;開發型係指協助產業開發核心應用創新技術;應用型係指培育執行機構人才從事應用性研究,結合民間企業需求,增進產品附加價值之產學計畫。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 函  
機關地址: 台北市和平東路二段106號
傳  真: 02-27377924
承 辦 人: 曾黛如
聯絡電話: 02-27377571


受 文 者: 大華學校財團法人大華科技大學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1年12月25日
發文字號: 臺會綜三字第1010083567號
速  別: 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  件:

主 旨: 本會102年先導型、開發型(第二期)及應用型(第一期)產學合作研究計畫申請案,自即日起受理申請,申請人須於102年2月27日(星期三)下午6時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申請機構須於102年3月6日(星期三)下午6時前備函送達本會,逾期完成線上作業及未送達者,不予受理,請 查照轉知。
說 明:
一、 依據本會補助產學合作研究計畫作業要點第四點規定辦理。
二、 旨揭產學計畫執行起日為102年6月1日,相關申請事宜如下:
   (一)申請人:須於102年2月27日(星期三)下午6時前完成線上申請作業,申請人應於線上申請系統簽署利益迴避暨保密聲明。
   (二)申請機構:
   1、申請名冊及申請機構切結書各1式2份經有關人員核章後,應於102年3月6日(星期三)下午6時前備函送達本會,逾期送達者,不予受理。
   2、申請機構應切實審核計畫申請人及合作企業資格,並於申請名冊之備註欄內逐案確認申請人資格,符合者始得將其申請案彙整送出。
三、 本會補助產學合作計畫相關文件可自行於本會網站(http://web1.nsc.gov.tw/)之「最新消息」或「學術研究/補助獎勵辦法及表格/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產學合作研究計畫」下載利用。
四、 本案聯絡人:
   (一)有關電腦操作問題,請洽本會資訊系統服務專線:電話:0800-212-058,(02)2737-7592。
   (二)相關規定如有疑義,請洽本會綜合處:電話:(02)2737-757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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