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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徵求108年度第3梯次「新型態產學研鏈結計畫-價創計畫」申請案,自108年7月15日起至108年8月21日止受理申請。
主 旨: 本部徵求108年度第3梯次「新型態產學研鏈結計畫-價創計畫」申請案,自108年7月15日起至108年8月21日止受理申請。
說 明:
一、 依本部補助新型態產學研鏈結計畫作業要點第二章「價創計畫」規定辦理。
二、 計畫徵求公告如附件,徵求規格重點摘述如下:
   (一)價創計畫主題範疇:符合政府產業創新政策推動方向,具潛力發展為破壞式創新之研發成果。
   1、技術已成熟可於1~2年內出場成立衍生新創公司或受併購之申請案,優先考慮。
   2、已有投資人提出投資意願之申請案(需提出佐證資料如投資方評估報告等),優先考慮。
   (二)申請機構:公私立大專校院、公立研究機構、本部捐(補)助之財團法人學術研究機構及醫療社團法人學術研究機構(以本部補助新型態產學研鏈結計畫作業要點修正公告條文為準)。
   (三)申請方式:由各申請機構依計畫網站公告所訂推薦數(http://t-connectinghub.com/),經輔導後提送新申請案,具國際產學聯盟之學校每梯次得推薦他校申請案2件。107年計畫之延續案(不占推薦數)需一併提出。
   (四)其餘規定詳前述要點及徵求公告說明。
三、 請各申請機構於旨述期限內(以各校函文發文日期為準),檢附相關申請資料(含電子檔),以紙本公文函送本部提出申請,逾期或資料不全經通知未於期限內補正者,均不予受理。申請案應附文件如下列:
   (一)新申請案及曾申請但未獲擷取之案件:計畫構想書(新案)、3位業師之輔導紀錄表(或投資方評估報告),以及計畫主持人已向申請機構就創業所需智慧財產權提出技術作價申請之證明文件。
   (二)延續案:計畫構想書(延續案)、個案與申請機構完成授權條件初步確認之證明文件。
   (三)計畫申請名冊(由校方統一填寫)。
四、 隨文檢送計畫構想書、輔導紀錄表、天使投資評估報告範本及申請名冊等申請文件。如有計畫申請相關諮詢事宜,請洽計畫辦公室詢問(連絡電話:(02)3366-2574,電子郵件:vmbox3@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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