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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請各校執行學海系列計畫期間 公告
說 明: 一、 考量各國疫情發展現況並維護選送學生健康,請各校謹慎評估學海系列計畫欲前往國家之當地疫情。倘各校因應疫情導致以下情況,擬援引本部補助要點第8點第2款2之(4)目但書規定之特殊事由時,請依下列說明辦理: (一)提早結束實習,且期間未滿三十日(赴印尼實習期間未滿二十五日),薦送學校備函檢附相關佐證資料,經本部審核同意後,計畫將依學生實際實習日程補助機票與生活費(覈實報支)。 (二)臨時更改計畫日程所衍生之相關費用,由薦送學校備函檢附相關佐證資料,經本部審核同意後,得由本部原核定補助款內支應。 (三)更改研修期間,需依薦送學校與選送生簽訂之行政契約書辦理,並經校內審核後同意。惟國際來回經濟艙機票款補助以一次為限,其餘生活費等項目得依學生實際研修日程補助。 (四)前揭疫情導致之各項特殊情形,不另行列入各校行政績效扣分。 二、 倘有前述所列之其餘例外情形,請各校逕予報部個案審核。 瀏覽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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