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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印鑑制度改進委託研究案」,投標期間自102年1月10日至102年1月31日10時止
內政部 函  
機關地址: 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
承 辦 人: 廖培盛
聯絡電話: 02-23976701


受 文 者: 大華技術學院
發文日期: 中華民國102年01月11日
發文字號: 台內戶字第1020074718號
速  別: 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普通 無
附  件: (1件) 1020100066_1_1020000065_r.tif


主 旨: 有關本部辦理「印鑑制度改進委託研究案」,歡迎 貴校參加投標,請 查照。
說 明:
一、 印鑑證明制度係由日據時期沿用迄今,惟現今教育普及,人民知識水準提高,多可親自簽名;且社會結構快速變遷當事人之簽名、印章、委託契約等意思表示行為及效力,民法皆有規範;各相關公私部門亦有諸多替代措施,爰印鑑證明已非辨識當事人真意唯一方式;尤其科技進步,印鑑章易遭偽刻,縱以電腦比對亦難辨識,衍生紛爭,舉證產生困擾,迭有廢除之議。自93年起,戶政事務所辦理印鑑登記及印鑑證明之件數,其中印鑑登記件數自民國93年之57萬7,793件,迄101年已增為67萬7,900件,印鑑證明核發件數亦逐年成長,自民國93年之127萬4,980件,迄101年已增為137萬7,622件。依上開數據分析,使用印鑑證明者仍高於其他替代措施,顯見儘管印鑑替代措施宣導多年,仍無法有效減少戶政事務所辦理件數。為達革新簡政便民並符合世界潮流,本部多次邀集各相關機關(單位)、各地方政府共同研商,為改善印鑑證明制度,並就法規面、制度面及實務面等不同面向通盤研究,爰辦理「印鑑制度改進委託研究案」,作為後續政策參據,期能改進並強化印鑑制度,並保障民眾權益,提升行政效率。
二、 旨揭委託研究案業於102年1月10日登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為http://web.pcc.gov.tw/),招標期間自102年1月10日至102年1月31日10時,如有任何疑問,歡迎上網查詢或來電洽詢(電話:02-23565088、
   02-23976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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