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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有關更正107學年度「大專校院校外實習學生團體保險」立約廠商和泰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聯絡電話一案。
教育部 函  

主 旨: 有關更正107學年度「大專校院校外實習學生團體保險」立約廠商和泰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聯絡電話一案。
說 明:
一、 本部107年7月31日臺教技(三)字第1070131241號函諒達。
二、 本案立約廠商和泰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聯絡方式更正如下:許小姐,聯絡電話:(02)2181-5000分機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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