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 檢附「臺灣研究誠信準則」草稿1份,敬請審閱並惠予提供修訂意見,並請於108年10月4日前回覆。
說 明:
一、 研究誠信為每一位研究人員必須理解與實踐的規範。為能提供臺灣研究人員和研究機構進行研究時的依循規範,本大學系統邀請中央研究院孫以瀚待聘研究員、國立臺南護理專科學校黃美智校長、國立臺灣大學蔡甫昌教授、國立清華大學范建得教授、國立交通大學周倩教授、臺灣學術倫理教育資源中心執行秘書潘璿安博士及本大學系統陳正成系統副校長(兼召集人)共組起草委員會編撰「臺灣研究誠信準則」草稿。該準則係參考各國研究誠信準則、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原則」、「科技部學術倫理案件處理及審議要點:及「科技部對研究人員學術倫理規範」編撰而成。「臺灣研究誠信準則」提出貫徹研究誠信的五項原則,並羅列負責任的研究行為、不當的研究行為,以及研究人員和研究機構必須承擔的責任,期能做為臺灣學術界推動研究誠信時的參考。
二、 為使該準則內容更臻完備,「臺灣研究誠信準則」草稿送請中央研究院、國家實驗研究院,以及全國公、私立大學、科技大學及獨立學院的學術倫理辦公室或學術倫理委員會審閱及修,若貴單位有修意見請於108年10月4日前惠填「徵詢意見表」,並以電子郵件(escho@ym.edu.tw)回傳本大學系統,俾供準則編撰參考。
三、 「臺灣研究誠信準則草稿」及「徵詢意見表」電子檔下載網址:https://tinyurl.coln/y3o9457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