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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修正外來人口統一證號格式專案執行計畫」修正外來人口統一證號格式事
主 旨: 請貴校配合內政部「修正外來人口統一證號格式專案執行計畫」修正外來人口統一證號格式事,請查照。
說 明:
一、 依據內政部109年1月7日臺內移字第1090930365號函辦理。
二、 請貴校針對「外來人口(境外學生、教職員等)可直接使用並須填入外來人口統一證號之系統」修正為可同時接受新舊統號;若系統可以學號、護照號碼等其他方式取代者,則無需修正。
三、 系統修正相關說明:
   (一)請於109年6月30日前自行評估並完成修正,無須回報本部。
   (二)本案資訊窗口:本部資科司廖啟雄先生;電話:02-77129069;電郵:liaoch@mail.moe.gov.tw。
四、 檢送內政部「正外來人口統一證號格式專案執行計畫」、新式統一證號測試碼及可配賦組數、新式統一證號第10碼(檢查碼)計算邏輯資料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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