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 旨: 檢送「教育部辦理109學年度波蘭政府獎學金」甄選簡章、報名表、波蘭國家學術交流總署申請表及各項英檢與CEF架構對照表各乙份,請公告周知,並推薦符合資格優秀學子參加甄選,請查照惠辦。
說 明:
一、 依據駐波蘭代表處教育組109年1月15日波蘭教字第1090000006號函辦理。
二、 波蘭科學暨高等教育部109年援例續提供我國本獎學金受獎生20名(包括申請繼續深造之舊生14名及今年擬選送之新生6名),於所屬公立大學就讀語言課程1學年,碩士班2學年、博士班4學年。
三、 本獎學金申請者須由學校推薦,每校最多推薦5名,應繳文件須於109年3月13日前由學校備函送達本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