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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補助學生赴新興市場企業實習專案辦公室 「109年補助國內公私立大學校院選送學生赴新興市場企業實習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補助作業原則(如附件一)。
主 旨: 檢送經濟部「109年補助國內公私立大學校院選送學生赴新興市場企業實習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補助作業原則(如附件一)。
說 明:
一、 為因應業界對外貿人才需求,培養具國際視野及實務經驗之國貿人才,經濟部特辦理本計畫,補助國內公私立大學校院學生赴新興市場進行職場實習。
二、 凡屬國際貿易、國際企業、國際商務及商管學群等相關學系、所之在學學生皆符合申請資格,由各校提出規畫申請。
三、 本年度計畫受理補助之實習國家為越南、泰國、緬甸、菲律賓、馬來西亞、印尼、印度,新增孟加拉及斯里蘭卡,共9國。
四、 申請方式:
   (一)申請期限:自即日起至109年4月14日止,逾期或逾時概不受理。
   1.紙本申請者:於上述期間內以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親自送件者,須於收件單位上班時間上午9時至下午5時送達(如非屬郵局投遞之其他方式如快遞、宅急便等視同親送)。
   2.線上申請者於上述期間內至本計畫官網(網址:http://www.tradepioneer.org.tw)填寫資料後,最遲於109年4月17日前繳交紙本資料一份寄送專案辦公室。
   3.收件單位及地址:經濟部補助學生赴新興市場企業實習專案辦公室(地址:104台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50號4樓)
   (二)本計畫作業原則及相關申請文件與表單請逕至本計畫資訊網站(www.tradepioneer.org.tw)下載。若有相關問題,請洽本計畫專案辦公室專線:02-2581-6286轉分機435、432葉書維專員、游鈺羚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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