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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太社會創新合作獎」徵件期間延長至109年7月1日
主 旨: 函轉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亞太社會創新合作獎」徵件期間延長至109年7月1日,請鼓勵所屬師生踴躍參與,請查照。
說 明:
一、 依據經濟部中小企業處109年6月2日中企創字第10903004270號函辦理。
二、 為提升我國社會創新國際能見度,經濟部辦理亞太社會創新合作獎,表彰亞太地區優異社創合作案例,入選15隊參賽者可參與行政院與民間單位共同主辦之「亞太社會創新高峰會」。
三、 因應COVID-19疫情及配合峰會相關時程,該獎項全面採線上舉行,並延長徵件期間至本年7月1日(星期三)。
四、 檢送亞太社會創新合作獎簡章1份,另詳細資訊請至社會創新平台https://si.taiwan.gov.tw/Home/ap_overview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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